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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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268696:好评
前台服务好 特别胡文福态度好 赞一下 下次还入住
无:好评
给我升级了,风景不错
伊水佳人:好评
大堂感觉不错,就是酒店人员不是很热情,办理住宿有点慢。本来提前一天预约好的婴儿床,也没有提供。海边就在对面,楼下有泳池,酒店绿化还是漂亮的,外宾也很多入住。房间挺大的。早餐也比较丰富。 但是我们是五楼和三楼各开了一件,三楼的走廊就没怎么开灯,黑黑的。右边是一片废置楼盘。但是酒店免费园景房升级到了海景房,一间海景放升级到了高级海景房。在大堂丢失的衣服也收拾好送上来了。